京人社勞發〔2015〕44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人民團體,中央、部隊在京有關單位及各類企、事業等用人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切實保障低收入職工的基本生活,經市委、市政府批準,對我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調整到每小時不低于9.89元、每月不低于1720元。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二)勞動者應得的加班、加點工資;
(三)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它收入。
二、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6.9元/小時提高到18.7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40.8元/小時提高到45元/小時。以上標準包括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三、實行計件工資形式的企業,要通過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保證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應得工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持續增長的企業,原則上應高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工資;因生產經營困難確需以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全體勞動者或部分崗位勞動者工資的,應當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或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
五、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項標準適用于本市各類企、事業等用人單位。
七、本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起執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2月12日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大京事】,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相應關鍵詞】即可獲取北京社保醫保|公積金|小車搖號|公租房|政府補貼等指南。
相關推薦
- 北京市體育局關于授予陳虹成等57人次一級運動員、李岸桐等83人次二級運動員、隗立鑫等85人次三級運動員稱號的通知
- 北京市體育局2026年統計資料發布計劃
-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和國際交流中心關于金珉志等57人獲得花樣滑冰項目二級、三級裁判員資格的通知
-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和國際交流中心關于批準周莉娜等7人為花樣滑冰項目一級裁判員的通知
- “北京服務” 住建領域在行動—— 第六十期“處長政策解讀日”來啦! 處長與您面對面解讀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有關政策
- 關于征集北京2027年世界田徑錦標賽會徽、吉祥物和主題口號的啟事
- Announcement on the Solicitation of the Emblem, Mascot, and Slogan for the World Athletics Championships Beijing 2027
-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和國際交流中心關于批準黃振甲等12人為武術散打項目一級裁判員的通知
-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和國際交流中心關于舉辦2025年北京市中國式摔跤裁判員培訓班的通知
- 北京市體育局關于授予楊蘭亮等280人2025年度北京市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的通知
.jpg)
全關注
